正修科技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 正修盃排球賽
競賽規程
一、活動宗旨:為推廣休閒運動及本校學生排球運動風氣,提昇同學排球技術水準,促進系
際間感情交流,特舉辦本比賽主辦單位:正修科技大學 教務處 體育中心
二、承辦單位:正修科技大學 休閒與運動管理系、排球社
三、競賽地點:正修科技大學 大型排球場
四、參賽對象:本校115學年度已註冊之日間部學生。
五、競賽日期:115年12月08日(二)起,視報名隊數多寡安排日程及賽程。
六、競賽分組:男子組 (一~四年級,以班為單位,最多每組報名1隊)
女子組 (一~四年級,以系為單位,每人最多可重複報名男子組、女子組2隊)
※每隊最少 6人,最多 12人
※若有班級男生人數不足下場比賽人數六人時,可由女生替補。
(女子組男生不能替補)
七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12月03日(四)17:00截止。
八、報名手續:線上填妥報名表。
九、抽籤日期:115年12月04日(五)中午12:30於體育中心-多媒體教室進行公開抽籤,
未參與抽籤之隊伍,由承辦單位代理抽籤。賽程將於抽籤後公布於體育室公布欄。
十、競賽規則:(一) 採用中華民國最新審定之排球規則。
(二) 採三局二勝制,1.2局採25分制,決勝局採15分制(採落地得分制)。
(三) 隊伍人數未滿六人禁止進行比賽
(四) 請參賽各隊穿著運動服裝,球衣需有號碼,違規者裁判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(五) 比賽時間遲到10分鐘未到者,既宣布該隊棄權。
(六) 本次比賽以裁判的判決為最終判決。
(七) 視參賽隊伍多寡,決定賽制。
(八) 比賽期間如有鬥歐或辱駡裁判之行為,依校規處分,禁賽本校舉辦球類活動
一年。
(九) 報到時間為比賽時間前15分鐘,需攜帶學生證報到,嚴禁冒名頂替下場比
賽,如發現隊伍中有人冒名頂替或經舉報屬實,當場取消資格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:1.報名組數為3-5組(含5組)取前二名;2組以下取消該組比賽;
報名組數6~8組(含6組、8組)取前三名;8組以上(不含8組)取前四名。
2.得名隊伍將頒發獎品、獎狀。
十二、本規程經由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競賽規程
一、活動宗旨:為推廣休閒運動及本校學生排球運動風氣,提昇同學排球技術水準,促進系
際間感情交流,特舉辦本比賽主辦單位:正修科技大學 教務處 體育中心
二、承辦單位:正修科技大學 休閒與運動管理系、排球社
三、競賽地點:正修科技大學 大型排球場
四、參賽對象:本校115學年度已註冊之日間部學生。
五、競賽日期:115年12月08日(二)起,視報名隊數多寡安排日程及賽程。
六、競賽分組:男子組 (一~四年級,以班為單位,最多每組報名1隊)
女子組 (一~四年級,以系為單位,每人最多可重複報名男子組、女子組2隊)
※每隊最少 6人,最多 12人
※若有班級男生人數不足下場比賽人數六人時,可由女生替補。
(女子組男生不能替補)
七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12月03日(四)17:00截止。
八、報名手續:線上填妥報名表。
九、抽籤日期:115年12月04日(五)中午12:30於體育中心-多媒體教室進行公開抽籤,
未參與抽籤之隊伍,由承辦單位代理抽籤。賽程將於抽籤後公布於體育室公布欄。
十、競賽規則:(一) 採用中華民國最新審定之排球規則。
(二) 採三局二勝制,1.2局採25分制,決勝局採15分制(採落地得分制)。
(三) 隊伍人數未滿六人禁止進行比賽
(四) 請參賽各隊穿著運動服裝,球衣需有號碼,違規者裁判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(五) 比賽時間遲到10分鐘未到者,既宣布該隊棄權。
(六) 本次比賽以裁判的判決為最終判決。
(七) 視參賽隊伍多寡,決定賽制。
(八) 比賽期間如有鬥歐或辱駡裁判之行為,依校規處分,禁賽本校舉辦球類活動
一年。
(九) 報到時間為比賽時間前15分鐘,需攜帶學生證報到,嚴禁冒名頂替下場比
賽,如發現隊伍中有人冒名頂替或經舉報屬實,當場取消資格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:1.報名組數為3-5組(含5組)取前二名;2組以下取消該組比賽;
報名組數6~8組(含6組、8組)取前三名;8組以上(不含8組)取前四名。
2.得名隊伍將頒發獎品、獎狀。
十二、本規程經由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